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法治化營商環境,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合法經營不受干擾。3月初,縣司法局對全縣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了全面梳理,確保行政執法主體合法、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合格、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。
此次清理工作按照“統一安排部署、部門共同參與”的原則,采取部門自查和縣司法局審核相結合的方式。本次清理主要梳理兩項內容:一是全面梳理行政執法機關的機構性質、執法主體類別和執法職權類型等基本情況,重點核查行使的行政執法權是否具有法定依據,依據的法律、法規、規章是否現行有效;委托執法的,是否具有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委托依據,委托手續是否完備,委托權限是否清晰;行使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的,授權依據是否充分。二是全面清理審查行政執法人員資格,對已經領取《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證》的行政執法人員,核查是否正式在編、在執法崗位,凡不符合該條件的,一律取消其行政執法資格,收回行政執法證件。
清理工作將于3月底前完成,屆時我局會將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清理結果上報縣政府,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示,接受社會監督。